关于成立党委人才(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人才政治引领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要求,扎实做好对人才(知识分子)团结教育引导工作,根据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党委单位都要建立人才(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凡党委单位(学校)都要按照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成立单位(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本单位(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成立要求
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组织架构、主要职责、运行机制、组织实施等,参照《成立党委人才(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执行。
三、时间要求
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一律于2019年5月24日前组建成立并正式发文。
四、其他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5月28日前将组建情况反馈园区教育局,反馈时同时上报《反馈表》和成立文件电子稿(PDF格式)。电子稿发送邮箱:feijl@sipac.gov.cn,联系人:费建林,电话:66681140。
特此通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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