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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园区教育系统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现场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审核认定的通知》(苏教安〔202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园区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审核认定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二、审核认定标准

   全区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审核认定,按照《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执行。

   三、审核认定时间

    10月20日-10月31日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片区互查

10月31日前,由各片长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片区内人员对其他片区学校按照申报等级现场核查填写,对于申报认定等级与现场核查一致的学校,在申报表审核意见中填写“拟通过”意见(见附件1),并将通过学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至教育局办公室。

(二)联合检查

园区教育局联合园区公安分局、政法委对全区学校组织现场核查,对于申报认定等级与现场核查一致的学校,视为通过;对于申报认定二级智慧安防校园未能通过现场核查,但能达到一级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标准的学校,将督促及时申报认定一级智慧安防校园;对于申报认定一级智慧安防校园未能通过现场核查的学校,将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智慧安防校园达标建设结果已纳入2021年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范围。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申报认定工作。

(二)学校自评材料需提交最新敲章版本(自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申报表;2.智慧安防校园建设情况报告,撰写报告要采用条目式的方式,对照申报表7大类项目区域,列明建成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功能等基本情况,讲清制定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总结优势与不足)。所有材料提交至检查小组。

(三)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后收齐验收学校的申报表及建设情况报告电子稿(盖章),完成《一级、二级智慧安防校园建设达标学校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hjie@sipac.gov.cn;纸质稿上交教育局,联系人:周杰,66681148。

附件1:XX学校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2一级、二级智慧安防校园建设达标学校名单汇总表.docx

园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