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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点击数: 字体:A- A+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苏园教〔2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根据“女童保护进校园”项目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请于3月14日前将讲师报名表发送至szjkwhfz@163.com,纸质材料交至教育局政宣处。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园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