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星湾学校、东延路实验学校、星海小学开展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优质行动,优化教育生态,努力办适合的教育,促进全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幸福成长,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主要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
二、督导考核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苏州工业园区东延路学校
三、现场核查时间
现场核查时间初步在2024年10月中下旬-11月上旬,为期各2天,具体时间提前二周由教育督导处确定并通知学校。
四、督导核心内容
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核心内容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学校的发展规划与办学思路、学校的文化建设与生态建设、学校的办学行为与管理举措、学校干部队伍的建设与能力水平、校级和中层干部任教情况及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幸福生活、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快乐成长、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家长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学校与社区合作的良好局面等。
五、督导主要程序
(一)发布督导公告,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听取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自评汇报;
(三)随堂听课,查看相关教学“七认真”资料;
(四)观摩师生专题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大课间及社团活动等;
(五)进行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个别访谈;
(六)进行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
(七)进行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及质量情况专题调研;
(八)进行体育与健康单项评估(抽测);
(九)查看校容校貌、专业室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十)查阅督导考核相关材料(电子材料,不专门做、不装订);
(十一)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反馈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意见。
六、相关工作要求
请学校认真做好督导准备工作,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苏园教〔2019〕27号)规定要求开展自评,将材料报园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处。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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