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送审鉴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职称评价改革,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送审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论文的范围与要求
送审论文须为教师任中级职称以来,在教育思想探索、教材教法研究、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等方面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
每位教师可送审1-2篇论文,如报送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须为发表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
1.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
2.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
3.在教育类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
4.承担教科研项目撰写的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虽未发表或获奖,经单位公示确认无疑后也可报送。
5.科普知识、文艺作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均不纳入送审鉴定范围。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统一对报送论文进行查重处理,须在中国知网官方网站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查重后,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后的查重率≤30%方可送审鉴定。
2.报送格式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将纸质材料(鉴定材料及相关表格)于2024年3月4日(周一)交至管委会11楼3号会议室。
上午: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高中、初中
下午: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电子稿材料(两张Excel表,送审论文的Word稿、PDF查重报告)于2024年3月5日将论文鉴定送审汇总材料发送到yanglij@sipac.gov.cn(电子稿请在纸质稿报送无误后再发送)。
3.联系电话:66681140。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鉴定附件材料包.zip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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