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工业园区新融学校进行“浸润式”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新融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苏州工业园区新融学校开展帮扶支持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园教〔2020〕52号)、《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试行)》(苏园教〔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贵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持续推进区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贵校开展“浸润式”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
贵校选择的督导评估项目为“德育管理”。
二、评估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试行)》(苏园教〔2020〕54号)之《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之“德育管理”评估细则及评分表》(附件)。
三、评估时间
(一)原则上为一学期,视实际需要可延长至一年;
(二)期初评估:2022年9月8、9日两天(初定);
(三)后续工作由督导评估组确定安排。
四、期初评估主要程序
(一)听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专项汇报;
(二)查看校容校貌、专业室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三)查阅“德育管理”评估所要求的材料(可以是电子材料,不一定专门装订成册,可以是有关档案原始材料,但必须提供资料索引,以保证材料的充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四)了解校级和中层干部分管德育工作的情况;
(五)查看年级组管理手册、班主任工作手册等德育管理相关资料;
(六)观摩学校、年级组、班级等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等;
(七)进行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访谈;
(八)进行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
(九)向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口头通报督导评估意见。
五、工作要求
请学校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之“德育管理”评估细则及评分表》所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督导评估准备工作,并于9月3日前将《自评报告》及《自评表》,一式二份报区教育督导室(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朱建忠;联系电话:0512-69995931;电子邮箱:13862019251@163.com。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试行)》(苏园教〔2020〕54号)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督导室
2022年7月19日
《苏州工业园区“浸润式”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试行)》(苏园教〔2020〕5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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