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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七五”普法工作 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点击数: 字体:A- A+

各单位:

2016-2020年,园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区域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七五”普法各项任务,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全民普法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决定表扬一批成绩突出集体和成绩突出个人,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通过表扬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园区“双一流、新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推荐类别

本次表扬分为: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参评对象为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具体条件如下:

1.坚定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领导到位。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普法领导机构,工作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有序。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普法措施扎实。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本部门、本系统学法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以案释法活动,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本行业部门法治化水平。

4.普法成效显著。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单位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法治宣传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处于领先水平。

“七五”普法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因违法行政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恶性事件;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参评对象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重点为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同志比例。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面向群众开展经常化、持续性的法治宣传工作,为提高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普法工作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各有关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审核,按照申报名额提出拟推荐对象,评选出拟推荐对象后,需经本部门组织人事、纪检审查,然后在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单位、个人方可推荐。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各单位限报1项,不可兼报。如申报突出个人,各单位限报1人。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做好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好各项要求。

(三)严格评选标准。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具体条件和标准,加强审核,依规公示,认真核查投诉举报问题,确保推荐质量,坚决防止“带病推荐”。

(四)认真填写表格。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于2022630之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等相关电子档材料发至电子邮箱zhouzic@sipac.gov.cn,并将盖章纸质稿送至园区教育局。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6681149。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1.苏州工业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推荐表

2.苏州工业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推荐表

3.苏州工业园区“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