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主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生态,努力办适合的教育,促进全区中小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结合区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园区第二轮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并进行相关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对象
园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督导规划
1.园区第二轮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规划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23年。
2.每一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在此期间必须接受一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具体接受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的时间由学校自主申报,区域统筹确定。
3.新建学校原则上满3年后方可申报;接受上一轮素质教育督导的学校,原则上督导满3年后方可申报。
4.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原则上小学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春学期),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初中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秋学期)。
三、申报要求
1.请相关学校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接受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的时间,填写附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均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园区教育督导室,联系人:朱建忠,电话:69995931,邮箱:13862019251@163.com。
2.为便于协调统筹,每个学校可申报A、B两个时间,其中A时间为首选时间,B时间为备选时间。
3.园区教育督导室汇总统筹后,将报园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附表:苏州工业园区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性素质教育督导申报表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