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四届周氏德育优秀品德生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园区教育局联合香港周氏基金学生德育奖学金理事会在全区各校开展评选第十四届(2018年度)优秀品德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孝敬父母、长辈,积极为学校、为社区、为社会做好事;
3、积极上进,富有朝气,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对班风、校风和民风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学业成绩较好;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为国家争光。
二、评选方法:
各校采用学生自荐,同学、家长、老师推荐的方法产生候选人,经校内筛选后以学校为单位向园区教育局推荐,每个学校推荐名额见附表(各校推荐名额数量主要根据在校学生数进行分配)。学校向园区教育局报送时填写第十四届园区优秀品德学生推荐名册和第十四届园区优秀品德生推荐表 。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与苏州周氏基金会将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审定学校推荐人选。
希望各校认真组织推选,在学校中树立优秀品德生典型,弘扬他们的先进事例,在广大学生中确立“成才先成人”、“万事德为先”的信念,扎实推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各校要根据实际,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推荐,不要把本次评选与评三好学生混淆,各校将推荐名单上报园区教育局后在学校公示三天。上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表两份(盖章)报教育局政宣处;电子推荐名册和推荐表各一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cailr@sipac.gov.cn, 上报截止日期:2019年2月28日。
附件:
园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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