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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 字体:A- A+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民办学校变更批准通知书

苏园教批准〔202080

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你们申请的变更事项进行审查,同意以下变更:

变更前:

举办者: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称:苏州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人:周成刚

 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融盛商务中心1113201208318

变更后:

举办者:苏州工业园区新东方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称:苏州工业园区新东方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旺墩路分公司

 人:朱文

 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融盛商务中心1113201208315-318

接本通知后,请及时到园区民政、物价、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变更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831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本单位和申请者留存备查。

抄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社会事业局、湖东社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