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流程 为特殊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园区教育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或中断义务教育学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园区教育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各学校教导处联系,为具备因故要延缓、免于或中断义务教育学业批准条件的适龄儿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创造条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及时协调解决审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或中断义务教育学业批准提供便利服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符合资质的医院出具就诊病历或建议休学证明材料,报学校初审,教育局审批。 审批确认后,学校将结果及注意事项告知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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