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园区优秀品德生的通知
来源: 本文已被阅读 712 次 [2010-2-23 10:24:48]

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园区教育局联合香港周氏基金学生德育奖学金理事会在全区各校开展评选2009年度优秀品德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孝敬父母、长辈,积极为学校、为社区、为社会做好事;

3、积极上进,富有朝气,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对班风、校风和民风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学业成绩较好;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为国家争光。           

二、评选方法:

各校采用学生自荐,同学、家长、老师推荐的方法产生候选人,经校内筛选后以学校为单位向园区教育局推荐,每个学校推荐名额见附表(各校推荐名额数量主要根据在校学生数进行分配)。学校向园区教育局报送时填写2009年园区优秀品德学生推荐名册和2009年园区优秀品德生推荐表 。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与苏州周氏基金会将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审定学校推荐人选。

 希望各校认真组织推选,在学校中树立优秀品德生典型,弘扬他们的先进事例,在广大学生中确立“成才先成人”、“万事德为先”的信念,扎实推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各校要根据实际,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推荐,不要把本次评选与评三好学生混淆,各校将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后上报园区教育局政宣处。上报材料包括:书面推荐表两份(盖章);电子推荐名册和推荐表各一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上报至 xuxy@sipac.gov.cn, 上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3日 。

 

附件:

1、2009年园区优秀品德生名额分配表.doc

2、2009年园区优秀品德生推荐名册.doc

3、2009年园区优秀品德生推荐表.doc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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